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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安县城湘江左岸景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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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0广西兴安县城湘江左岸景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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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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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安县城湘江左岸景观建设项目工程(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城湘江左岸魁星楼历史人文园林景观建设项目工程(EPC)施工总承包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行审字【2017】151号关于兴安县城湘江左岸魁星楼历史人文园林景观建设项目工程(EPC)施工总承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安县城湘江左岸,湘江大桥至渡头江桥段(具体详见项目红线图)。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000㎡,其中(1)魁星楼建筑面积约为2000-3000㎡,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约4-8层,为标志性景观建筑;(2)白云驿紧邻魁星楼,白云驿建筑面积约为1000-2000㎡,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层数1-3层;(3)白云阁位于魁星楼北侧,建筑面积约为30-40㎡;(4)临江楼位于白云驿南侧,渡头江桥北侧,建筑面积约为400㎡,层数1-2层;(5)景观桥攀桂桥一座;(6)建筑物周边附属配套园林绿化约14000 m2其中含:园林绿化、文化景墙、文化广场及园路铺装、4-6米宽车行道、景观小品、夜景灯光等。
合同估算价: 约5270万元(含勘察费、设计费、施工费含设备)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0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 260天(日历天),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建设范围内进行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施工阶段:含魁星楼;白云驿;白云阁;临江楼;攀桂桥等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物周边附属配套园林绿化约14000 m2其中含:园林绿化、文化景墙、文化广场及园路铺装、4-6米宽车行道、景观小品、夜景灯光等市政园林景观给排水公共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格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 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和 / 项类似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与本工程类型相同,投资规模或建筑面积或跨度、层高、结构相近的工程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仿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4.2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21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7 月 28 日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2017年 7月 21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7 月 28 日,由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
5.2、售价:招标文件250元,售后不退。
5.3、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投标人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建聪
电话:0312-2664462    2664465
传 真:0312-2664465
邮 箱:18831252045@139.com
http://www.jsgc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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